作者:大神
主角是谢知舟林烟的小说是《秘书伏击》,它的作者是大神写的一都市类小说,文中的都市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八岁那年,我从林家千金变成了人人可欺的孤女。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牵着自己的儿子,得意地冲我笑:「不能怪....
状态:连载中,小说类型:都市, 主角:谢知舟林烟,小说详情
不就是价值八千万的手链吗?
在我家没破产之前,要多少有多少。
今天谢太太没有认出我,并不奇怪。
毕竟距离她当我父亲的小三,将我搞得家破人亡已经过去十年了。
十年前我才八岁,如今我已完全长开,没有当年的稚嫩了。
可我还认得她。
她那张令人作呕的脸,就算是化成灰,我也能记得。
十年前,沈烟爬上我父亲的床的时候,是怎么说的呢?
她嚣张而又得意,露出胸前大片的红,对着我那平日里温柔至极从不与人为敌的妈妈说:「姐姐,别怪我,都是你丈夫管不住下半身。」
分明前几天,她还在感谢我妈的支助。
因为我妈的帮助,沈烟才能带着儿子摆脱她那酗酒又家暴的丈夫。
分明前几天,她还跪在地上感谢我妈的大恩大德。
转头她就爬上了我父亲的床。
我大概知道她忘恩负义的理由,因为我曾经撞见她偷偷进入我的钢琴房。
那时她抱着她的儿子,坐在我的钢琴前,看着他的指尖流畅地在我的钢琴上行走。
她亲昵又贪婪地问他:「宝贝,你喜不喜欢林姐姐的钢琴?」
她怀里的少年性格有些孤僻,眼神泛冷,有着不属于同龄人的气质。
他弹完一曲,才抬眸看向沈烟:「妈妈,这叫偷。」
沈烟没有理会少年的话,只是抱紧了他:「妈妈看得出来你很喜欢,只要你喜欢的,我都会让你名正言顺的拥有。」
……
沈烟真的是一个很心狠的女人。
她不在乎我妈妈曾经帮助过她,甚至只是把这个当成梯子,一股脑的往上爬。
她也不在乎我的爸爸在床上的甜言蜜语,一有机会就泄露了林家的机密,并带着所有能带走的钱跑了。
哪怕最后曾经和她有过无数次亲昵的那个男人,也就是我的父亲跳了楼,她都没有一丝心软。
她甚至穿着一双长筒靴站在雪地里,欣赏着刺耳的鸣笛,和我父亲下坠时脑子里绽放的血液。
父亲走的那天,漫天飞雪,而我死死地盯着沈烟。
沈烟发现了站在角落里的我。
但是她显然没把我放在眼里。
毕竟我只是一个手上拿着洋娃娃的八岁小女孩。
似乎是为了炫耀如今她的成功,她婀娜多姿地走到我的面前,蹲下,摸了摸我的脑袋,笑得很是温柔:
「不能怪我哦,林小姐,记住了,是因为你父亲管不住你的下半身,毕竟我爬他床的时候他也没拒绝嘛。」
「这事儿谁也不要怨谁。」
「你的母亲没本事,留不住男人,你的父亲滥情。活该。」
她笑嘻嘻地站起身,向远处穿着小西装的少年走去。
那个少年仍旧孤僻地低着头,仿佛没有看见他母亲做的这一切。
而我看着他们的背影,捏紧了手上的洋娃娃。
沈烟怎么也不会想到,当年那个稚嫩的林小姐。
成长起来后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以一种她想象不到且熟悉的方式,正在抽丝剥茧般夺走她的一切。
哦,我本来叫林千鸢。
后来才改名叫的林烟。
我只是想让沈烟看着曾经的自己,是如何一步步将她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。
不要骂我,没有任何人有资格骂我。
毕竟勾搭男人的那一套手段,都是曾经她耳濡目染教给我的。
从浴缸里站起来,手机早已响个不停了。
是谢晚辞。
透过手机屏幕我好像可以看见少年低着头卑微的模样。
【宝宝你为什么总是不理我?」】
【宝宝你的工作真的那么忙吗?你为什么都不愿意见我呢?】
【等你年纪一到,我就想和你结婚,想带你回去见爸妈,给你买最大的钻戒和最美的婚纱,给你世纪婚礼。】
【宝宝,回我。】
【宝宝,我是真的想见你,我已经等不及了,想牵牵你的手,什么也不干给我几个小时去安安静静地看着你也可以,我想让你亲眼看看我弹钢琴,我弹钢琴蛮厉害的。】
我轻笑了下,眉眼间禁不住露出嘲弄。
他弹琴确实厉害,毕竟是年纪轻轻就是被无数人追捧的钢琴演奏家,天生应该活聚光灯下被雷鸣掌声包裹的人。
谢晚辞,是沈烟的儿子,也是沈烟的软肋。
但同时,他也爱我爱得死去活来。
我和谢晚辞第一次见面是在他的学校。
我奔着他去的。
我记得那天,我还刻意梳了个高马尾,穿了青春的制服,耳边喷的是橘子味的香水。
当时好不容易找到了沈烟这个儿子的地址,于是迫不及待制造了一场偶遇。
却没想到恰好撞见他被小姑娘表白。
挺高冷的一个人,就是不太会说话,只会摆摆手:「不了吧。」
呆呆的。
我没忍住在远处笑出声。
最后是我走上前,拉住了他的手腕,笑嘻嘻地看着那个小姑娘:「不好意思,他有女朋友了哦。」
那个小姑娘倒也没多失望,只是「哦」了一声,就转身离开了。
谢晚辞愣住,似乎不明白我这个突然闯过来这么做的举动是什么意思。
他不缺追求者,但是像我那么主动的还是头一次遇见。
他说:「你是?」
我笑了笑:「你好,我叫林烟,我喜欢你。」
见谢晚辞之前,我花了足足三天研究了他从小到大的生活轨迹,去分析他的性格,发现他从小到大几乎都没什么朋友,性格孤僻不爱说话,但是却足够温柔。
不会做什么伤害别人的事。
要追这种人,就应该直白的、热烈的。
……
思绪回笼,我看着手机上的消息。
好久才回复:【没办法宝宝,工作太忙,等过段时间有空了就去找你。】
谁能想到,那天谢晚辞第一时间是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我的。
一度让我以为自己的攻略白做了。
灰心丧气的回到家过了好久,才收到他的消息:【在吗?】
当时的我忍不住笑了。
这才知道,原来他是闷骚类型的。
我是谢晚辞的初恋。
后面我和他的故事像极了无数本普普通通的言情小说,约过几次会,一起吃过几次饭,我「恰好」出现在他濒临绝望的夜晚,成了他唯一深爱的女孩。
要怪就怪沈烟一度想要往上爬,而忽略了谢晚辞的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