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
不得不说,隋初满足了我对男朋友的一切幻想。
虽然心机重了一些,但那不算什么,因为他不会在我身上耍心机就是了。
距离我们两个的婚礼不到三天的时候,我爸妈才知道我的新郎换人了。
我一直觉得无所谓,我爸妈只想让我结婚,对象是谁无所谓,所以我也就忘了和他们说这个事情。
不过我爸妈确实无所谓,甚至看到了隋初之后,更满意了。
「这小伙子,不就是你拿着相册每天摸八百遍的那个吗?」我:!
阴沟里翻船,没想到我妈把事情捅出来了。
但是我当时真的没有其他的想法,我就是单纯觉得他长得帅,以他的五官辅助我做设计稿而已。
然而,我在他那里根本解释不清。
于是,我们两个就从单恋变成了两情相悦。
这一个月期间,李远还闹过几次,还喝的烂醉,在家里哭着喊着说后悔了什么的。
李远的妈妈虽然怒其不争,但是还是看不得自己儿子颓废成这样,想让我去帮忙劝劝。
我婉拒了,并告知他们我马上要结婚的消息。
老两口当场就把李远打了一顿 。
这都是后来余乐培告诉我的。
再后来,李远参加了无数次相亲,但是每一个他都不满意。
他自视甚高,觉得全天下的女人都配不上他,所以相亲了一年还是孤家寡人。
而李清清也是没找到新的男朋友,家里又催的急,所以,最后,她竟然还真的和李远结婚了。
不过据说俩人过得不怎么好,李远让人家当家庭主妇,结果李清清大手大脚惯了,买个包就两万多。
李远每个月给的五千块钱家用根本就不够用。
俩人就因为钱的事情吵来吵去,李清清就拿自己前男友刺激他,说自己的前男友每年给自己买几十万块钱的包。
再然后,两人就天天吵架了。
互相嫌弃,又互相看不上,又觉得对方配不上自己。
某种意义上来说,这俩就是一类人。
垃圾配垃圾箱,正合适。
我,很欣慰。
我和隋初办完婚礼的第三个月,隋初转正了。
我和他说要和他领证。
让我做下决定的起因很抓马,过马路的时候,一辆摩托车失控,要撞到我身上的时候,他把我推开了,自己被撞得踝骨和腓骨骨折。
我当时就觉得,我要嫁的就是他。
隋初想坐着轮椅去领证,我没同意。
在他脱离轮椅,拄拐复健的第一天,我就和他去民政局领了证。
我看着结婚证上呲着大牙笑的我,有点好笑。
「谁说我情感缺失?看我笑得多好看。」
隋初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,「那是因为他做得不够好而已,不是你的原因。」怕隋初行动不便,过来帮忙的闺蜜站在一边嚼着地瓜干感叹:「死之前我要谈个这样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