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庄静
主角是庄静李重山的小说是《庄静李重山》,它的作者是庄静写的一现情类小说,文中的现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庄静看了都忍不住夸她,这让方氏心里很是高兴。论脑子她比不上小姑子,但是这些活计还是难不倒她的。而且想....
状态:已完结,小说类型:现情, 主角:庄静李重山,小说详情
这年头,一只鸡也是金贵的,像她们家养着两只鸡已经是不错的了。
要是猎得野鸡,拿上镇子去给一些刚生产的富贵人家,怕能得不少银子呢。
方氏有一个要好的姐妹在镇上一个富户家里做奴婢,她攒的鸡蛋都是靠这好姐妹往里销的,比外边的价格要高上一些。
所以方氏也知道一些不一样的门路,不过家里没人有李重山的本事,这条路子也就只能拿来卖卖鸡蛋。
刚好今天去采了蘑菇,庄静就想起了小鸡炖蘑菇,跟庄母说了声,今天她又要下厨了。
把采到的蘑菇在廊下干燥的地方倒出来,庄静把不能吃的毒蘑菇挑出来,还有一些没见过的,都是庄安不小心采到的。
虽然异能感知是无毒的,但是她也不敢轻易尝试,这要是一不小心有什么,都不知道该怎么救。
等厨房飘出鸡汤香气的时候,庄父和庄天才从地里回来。
“今天做什么这么香,肯定又是小妹下厨了。”庄天一进家门就忍不住大声说道。
正好从厨房走出来的方氏,闻言给了他一个白眼。
合着平时她下厨做的饭菜就不香呗。
庄父洗好手进屋换衣,庄母刚好在里边,就把今天锦鸡的事跟他一说。
庄父换衣服的动作一顿,然后才点点头没说什么。
等庄静把菜都做好后,庄父就叫她分一份菜出来。
“爹怎么了?”庄静不明所以。
“既然人家送来了,也收下了,回礼也是要的,只是家里没什么好东西,就算有,重山也不会要的,给他们带一份菜,多少会收下的。”
到底庄父与他接触过几回,知道李重山是个怎样的人,庄母也觉得这样挺好的。
村里一些交好的人家,来往都会送些吃食,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,就是一份心意,一般都不会不收。
很快鸡汤装好,庄静还去了后院拔了两颗大白菜,反正自家白菜不少,送两颗也不是什么大事,不然就个海碗的鸡汤上门也有点不好看。
庄天要去送,庄父给制止了。
“你嘴笨,让静儿去,这时候大概就李家寡母在家,你去不合适。”庄父这么一说,就都没人反对了。
庄静倒无所谓谁去送,她去也就一会儿的功夫,再加上现在天色早,安全得很。
第16章 初见
按着临出门时庄母说的路线走,很快就到了李重山家。
其实李家也好找,村尾就几户人家,而且只有李家是草房子,没有谁家是这么有标志性了。
李家还是照常紧闭院门,这个时候村里的人家大都已经炊烟袅袅了,但李家安安静静的。
不仅院门紧闭,里边更是安安静静的,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。
按说现在做猎户收入应该不少,怎么李家还是住草房子,就算不住什么青砖瓦房,盖个像她们的土胚房也花不了多少银钱啊。
庄静站在外面看了一会儿草房子顶,脑子里天马行空的,倒是没忘了是来干嘛的,上前敲了敲门。
等了许久不见有人开门,有些奇怪的加重力道又敲了敲。
“奇怪,是没人在家吗?爹爹不是说有人在家的吗?”就在庄静小声嘀咕的时候,门开了。
门后是一位身着白色棉质衣裙的女人,一头乌发简单的盘在脑后,庄静看到她的脸的时候都愣住了。
柳叶细眉,皮肤白皙,似水剪眸,这样的长相难怪招人觊觎。
就是放到前世,没末世前,进了娱乐圈那真是分分钟发红发紫的存在。
就是或许身体不好,脸上没什么血色,眉间也总有挥之不去的忧愁,端的一副弱柳扶风。
“你是?”
直到对方开口,庄静才回过神。
“我是庄四的小女儿,我爹让我送些吃食过来,婶子可别嫌弃。”
“是叫静儿吧,咳咳,我听你娘说起过。”知道来人的身份,李母才露出一抹笑意。
庄静再次默默感慨,果然美人就是美人,不笑的时候就好看,笑起来更不得了。
“是呢,我闺名单字静字,婶子身子不适还是早些回屋歇息吧,我就给您放院子里,还要回去吃饭呢。”
看到李母说话间还带着点咳嗽,庄静也不好多待。
“那先进来吧,厨房不远,放里边也行,院子里有些空旷。”说着侧过身子,显然是想让她先进院子。
她也没推辞,看李母那苍白的脸色,可不敢让她端这海碗和那两颗白菜,这万一中途摔,菜还可以吃,鸡汤可就吃不上了。
进门后一眼除了那个处理猎物的棚子,就一个没门的小屋一看就是厨房。
庄静径直走进去,把白菜放一边,三两下把灶台烧起火,锅里加点水,海碗鸡汤直接放里边温着。
“婶子,鸡汤我放锅里热上了,一会儿您再拿了吃,还有两颗菜,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,您吃着就是,好吃下次还给您带。”
做完事,庄静才出的厨房,嘴上还忍不住嘱咐了几句。
没听到回应,奇怪的抬起头,才发现院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汉子。
那人一身灰色的短打,肩上背着一把不小的弓,腰间别着箭篓和一些小猎物,两只手更是还提着不知是死是活的猎物。
视线上移才发现这人挺高的,应该比她哥还要高一些,要知道庄天也是一米八的壮汉。
皮肤有些黑,脸上胡子拉碴的,应该是在山上打猎没时间打理自己,眼神锐利,庄静从他的眼神中能感觉到他是见过血的。
庄静一时心里警铃大作,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猎户应该有的。
若不是她在前世也没少杀丧尸,见过许多杀丧尸的大人物都有这样的眼神,不然她都以为这只是因为常年打猎才会有如此震慑的眼神。
“快去把猎物放了,别吓着庄四叔家的静儿。”李母见她不说话,以为是被李重山这模样吓着了,连忙叫儿子走开。
听到李母说出她的身份,李重山才收回眼神,也没说什么,转身就拿着猎物去了一旁棚子里。
“吓着你了吧。”李母柔声的问道。
庄静摇了摇头,“天不早了,我这就回了,爹娘还等着我吃饭呢,婶子鸡汤要喝啊,那可是我做的呢。”
“那行,改日你再来玩儿啊,今日招待不周了。”李母看起来很是高兴。
在一旁棚子里处理猎物的李重山都忍不住回头,看到母亲展开许久都没露出的笑颜,不由有些沉默了。
庄静倒是更加肯定了李家不是寻常百姓的猜想了,这一家的气度可一点都不像乡下人。
不过有些东西心里明白就好了,不必要刨根问底的,毕竟是别人的家事。
“那我回了啊婶子,不用送了。”说着正要走。
“慢着。”低沉浑厚的声音突然响起。
两人循声看去,就见李重山抓着两只活兔走过来。
“上回四叔来要兔子,当时兔子不多,这次有两只活的,一起带回去吧。”说着要递给庄静。
这她哪能要,明明这人今天刚丢了两只锦鸡在她家门,为了表示感谢送了一份菜过来,结果回去的时候又带回去两只兔。
这回去还能进家门吗,庄静这时候都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了。
迟疑的看着递过来的两只兔子,又跟他对视了几眼,还是没敢收。
“拿着吧,家里也没什么好让你带回去的,就这么两只兔子,不值什么钱的。”
看出她不敢拿,李母说完又加了句:“若是你爹娘怪你,你就说是婶子硬塞给你的。”
说着像是怕她还不要似的,真上手从李重山的手里揪过兔子塞给庄静。
这一动作可把两人吓了一跳,李重山是知道他母亲不喜这些活物的,哪怕是什么兔子之类的,平日都不会多看一眼。
而庄静则是觉得李母这般弱美人怕是没抓过兔子,冷不丁看她这一动作,都没过脑子呢,就连忙抢着接过了。
“这就对了,快些回去吃饭吧,等会儿你爹娘该着急了。”见她拿在了手上,李母就迫不及待要赶人出门了。
李母那赶人的意味未免太强了一点,庄静都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得好。
不过天色确实不早了,想着还是回去让她爹娘自己解决吧。
“那我就回了,婶子再见。”怕再留下来手里又多些什么东西。
打了声招呼,庄静转身匆匆忙忙的就冲出李家,像是有鬼在后面追似的。
“这丫头....”李母笑着摇摇头。
一旁的李重山看着她的笑脸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不说庄静去了多久,就回来还又带了两只活兔子,就被庄母逮着说了一顿。
往后几日家门口都会出现一些小猎物,每回庄静做好饭都要往李家送上一大海碗肉。
不过倒是没再见过李重山,不知道是不是又进山打猎了,这让庄静松了口气。
她对这些见过血的人有些惧怕,他的眼神会让她想起前世逃亡时遇到丧尸的无力感。
家里的肉开始多了起来,天气热吃不下这么多,庄母就把一些肉处理好放进地窖里。
后面不知道庄父怎么跟李重山说的,家门口就再没有出现过什么猎物。
“这肉吃多了啊,心肝颤。”察觉到这一变化,方氏悄悄的说。
“嫂嫂是嫌肉不好吃?”听到方氏的话,庄静觉得有点奇怪。
可没见到有人会不喜欢吃肉的,不对,还真有一个,那就是李家婶子。
肉送多了,庄静和李母就相熟起来,如果要说庄静体弱,那李母估计就是命不久矣了。
那才是真的体弱的人儿,本身身子就不咋好,还有心事在心里压着,这能好才怪呢。
李母是很喜欢庄静的,不仅喜欢她这个人,还喜欢她种的菜。
往常送过去的肉,除了鸡汤李母会喝上一小碗,其他的都是让李重山吃了。
若是李重山不在家,她也只是吃上几块便不吃了,那一人份的量愣是能让她放到坏了。
青菜倒是能吃上一大盘,庄静刚开始知道的时候,也劝过李母要多进些荤腥补身子,只不过后来看李母实在不喜欢,就多拿了些自己种的菜去。
“我哪里是嫌肉不好吃,我是嫌太好吃了,咱们没做什么好事,这天天送肉的,吃得心里不安稳。”
方氏想想就愁,觉得欠了李家不小的人情。
“他小姑你可不知道,可别看今天一只鸡明天一只兔的这么吃着,说着不值什么钱,其实老贵了。”
庄静或许不知道这些野物价格几何,但是想想前世,明明一样的肉,但是野生的就是要贵上一些。
现在世道不好,什么都缺,不说野物了,光是肉就不便宜,所以怎么可能不值什么钱。
这就是李母当她是小孩子,不知道这些价值,为了让她收下的借口而已。
“如今不是不送了嘛,嫂嫂今后吃不上可不要说啊。”
“嗐,以往不也是这么过来的,这些日子吃的,都快顶上我好几年的量了,够了够了。”
确实吃了些日子,方氏的脸色都好上了许多,最直观的还属小侄儿和李母。
小侄儿原只是脸上有些婴儿肥,其实身上没几两肉,现在不仅有了些肉,还长高了。
李母更是,虽然肉用得少,但是庄静时常过去陪她说话,心里松快了,人也就好上几分。
现在咳嗽少了,脸上也不似她们刚见的时候那么苍白了。
“来,去屋里换上,看看哪不合适,嫂子再给你改。”咬断手中的线,方氏将一套杏色的衣裙塞到她手中。
草帽的生意方氏早些日子就不做了,镇上有人专研出了草帽的做法。
庄静就劝了方氏不再去做这个,花时间得的银钱还不多,索性现在家里养着不少兔子。
平日就是庄安喂着兔子,她有那空闲就去打扫一番。
前头在镇上扯了几块布,庄母让方氏先把庄静的衣服做出来。
过了秋收就要准备及笄了,这新的衣裳肯定要第一时间准备好的。
眼下离秋收不远了,庄母让方氏在家里把衣裳做了,顺便教教她女红。
不然日后嫁出去了,没点手艺,都不知道该怎么给丈夫孩子做衣裳的。
她也不想学,但是成衣比布料贵好几倍,还不一定合身,就算家里有点闲钱,也不能一直买成衣穿吧。
被逼无奈,庄静也就只能咬牙跟在一旁学习了。
现在是眼睛看着觉得自己学会了,动手就不知道手会不会了。
不过现在重要的是试衣服,庄静也不扭捏,在屋里换上了衣裙还跑出来在方氏面前晃两圈。
“她小姑模样俊俏,这穿上新衣裳了像变了个人似的,到时候及笄后,咱家的门槛怕是要被媒人踩塌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