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季宜年
主角是宋时季宜年的小说是《多余关系》,它的作者是季宜年写的一现情类小说,文中的现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我和宋时好了三年,分分合合,舔到惊天动地,令人发指。连他白月光都知道,我在他这儿丢了半条命。所以谁也....
状态:连载中,小说类型:, 主角:宋时季宜年,小说详情
其实我也知道我和宋时不合适。
祝若芸和姜明谈了五年了,我眼见她越来越年轻,两个人密不可分。
而我却好像失去了滋养的玫瑰,从盛放到渐渐枯萎,燃烧到最后,什么也不剩。
合不合适,看状态,一眼就知道了。
祝若芸叹息道:「正常的情侣相处不应该是这样的,不应该是你一味迁就改变的。」
我猛地灌了一口啤酒。
我怎么会不知道呢?
我比谁都清楚。
我删了宋时两天了,他无声无息,我也没有了之前那种执着抓着不肯放手的执念。
相反,我好像渐渐找到了以前那种,只为自己快乐而快乐的单纯。
看看书,化化妆,和朋友谈天说地,不着边际也可以。
所以我没有因为提起宋时就难过,我只是笑话她:「姑奶奶,您当初不也信誓旦旦说这辈子改不了说脏话的毛病吗?不也说不可能为了别人改变自己,大不了就下一个更乖吗?」
祝若芸举着啤酒罐愣了好久。
她半天才反应过来,嘟囔着要来挠我的痒痒:「季宜年,我看你是彻底好了对吧!」
我就咯咯地笑,跟她说再也不敢了。
后来我们有点喝断片了。
隔天我想不起来她到底说了什么,只依稀记得我们俩躺在地板上,你戳我一下我戳你一下,都告诉对方不能躺在地上,凉。
到最后祝若芸呸了一口:「去他的,老娘就乐意躺。」
她说完就笑,娇羞,明媚,神采飞扬,唇釉早在啤酒罐上蹭掉了,只是喝了酒后,唇色比玫瑰花还要鲜艳。
好像我们都回到了十八岁那年,无忧无虑,敢爱敢恨,肆无忌惮。
她突然说:「季宜年,你不愧是我亲闺蜜,是真能揭我老底啊。
「谁会为男人改变啊?老娘就是要做自己,甭提妥协俩字。
「可现在嘛,如果是他的话,」祝若芸话锋一转,坐起来,喝得鼻头红红,「他不一样。」
祝若芸重复了一遍,如果是姜明,那不一样。
我扑哧一声笑出来。
我说:「姐姐,你俩处了五年了,怎么,因为我随口一句,突然有点纠结了?」
我捞起啤酒也坐起来,举着啤酒罐和她狠狠撞了一下,奶白色的泡沫溢出酒罐,落在手背上,转瞬即逝。
我搂着她的肩膀,喷着酒气:「我真羡慕你。
「如果在一段感情里,改变的是那些本就应该改的,两个人一起变得更好。
「如果你愿意为他变得更好的那份心意,会被视若珍宝,并加倍回馈,那不是妥协啊。」
一定是有漂出来的啤酒沫子进了我的眼睛了。
否则我一定不会再这样莫名其妙地流眼泪。
我认真地看着祝若芸道:「那是两个人珍贵的真心啊。」
遇见一个你愿意为之变好、并且能发现你每一点为他奔赴的小细节的另一半,太难了吧。
真令人羡慕。
那是多让人羡慕的、纯粹的喜欢啊。
偶尔我也会不自觉地想。
宋时喜欢我吗?
他应该也是喜欢我的,因为我真的可以感受到某一个瞬间的真诚,和他也在努力了的细节。
只是没有那么喜欢而已。
只是这份喜欢排在很多东西后面而已。
只是到最后彼此错过而已。
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。
人总是要学会接受遗憾,接受不圆满;接受人海茫茫,要各自走散的。
人喝多了也会做梦,而且梦得不着调,东一块西一块,好像拼凑出来的一样,光怪陆离。
自从和宋时在一起后,我反而很少做和他有关的梦了。
然而这次喝多之后,我却梦见了很多,大多都是我想过的那些未来。
我其实想过很多。
我想过太多了。
比如,我想和宋时去拉斯维加斯旅行,想和宋时去海边一起吹着晚风喝喝酒,想和宋时过每个平凡的一天。
还想养一只边牧。
如果实在起名困难症犯了,那不如就叫岁岁吧。
虽然委屈了威风的形象,但是那可会是一只,我一喊岁岁就会摇尾巴的乖狗狗啊。
如果有一天,如果会有那天。
每每想到这里,我的嘴角都会不自觉浮上真心实意的笑。
可是我们没有养过一只叫岁岁的边牧。
我们也没有去旅行过。
我也笑得越来越少。
明明我们差一点就要养一只叫岁岁的边牧了。
明明我们离得那么近了。
明明等宋时忙完,我们马上就有时间可以一起出去旅行了。
我比谁都清楚,只要我现在去哄哄宋时,只要我承认我知道他确实没做什么,只是行为太巧合太直,我们就能继续下去。
……
可是我却不想了。
我的微信朋友圈背景是一张纯黑色的图,上面写着一行字:
「岁岁年年,与君良辰好景时。」
从我认识宋时那年,就再也没换过。
世人都有那些不能宣之于口、藏着的期盼。
桩桩件件,说来有多激荡,想来就有多卑微,就有多委屈,不经意间就会将少女心事撕扯得面目全非。
在我拼命在那些细节里去找宋时爱我的证据的时候,可能就在透支下一次还想再继续的那份心了。
毕竟从细节里寻找爱,一开始方向就错了。
爱怎么需要寻找呢?
爱是克制不住的满溢。
一段感情别人说什么,其实都无可厚非,因为他们不在局中。
没有亲身经历,没人能感同身受。
不管别人说什么,我确确实实能感觉到,宋时是喜欢我的。
最起码,喜欢过的。
不过那些,好像在我这几年的内耗里,都不重要了。
我也该有我的人生。
哪怕不太精彩,只是平凡地今天想去吃点什么,明天想出去玩些什么,也总比寄托在别人身上精彩。
我曾经很爱宋时。
后来我终于明白,我和我自己相处了二十五年,我更该爱我自己。
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,只告诉了祝若芸。
那是我和宋时分手的一个月后。
并不是我在逃避宋时,而是工作上的正常调动。
其实如果真的规划,去另外一个城市会比这个城市好很多。
祝若芸曾经揪着我耳朵骂我,她说,季宜年,你是不是疯了啊?
为了别人放弃自己,你傻不傻?
傻的。
所以这一次,我偏离了以宋时为中心的轨道。
原来也不是很难。
我收拾行李准备走之前,并不是很平静。
对于宋时能找上门来,我也不意外。
事实上半个月前,宋时发疯一样寻找我,祝若芸不堪其扰,一个劲儿地跟我吐苦水,甚至说出来了「他本来不是那种很高冷的人吗?怎么现在跟个跟踪狂一样。」这种话。
我听了之后,说不难受是假的。
只不过这回不是因为放不下而难受。
更多是对世事的感慨。
我很早之前就知道,如果不是宋时喜欢,我真的不会因为舍不得什么成本而一直苦苦死撑。
越是明白宋时这种本来带有逃避性格,越是会觉得他那些别别扭扭递出来的喜欢可爱。
那是我小心翼翼,在人海中挖掘出来的可爱。
怎么会不心软呢?
所以我一次又一次重蹈覆辙。
后来我才明白,我改变不了谁。
又或许本来我也不是愿意改变别人的性格。
都喜欢,没有什么生活上大的意外。
可还是要走散。
人生总是一个要接受离别和遗憾的过程。
宋时在我起飞前一晚,开着车在酒店楼下待了一晚上。
我看见了。
他瘦了。
人倒是干净利索,可是点烟的手,瘦到微微发抖。
他只给我打了一个电话。
你看,这种人啊,连告别的时候都拉不下脸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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