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
朋友们都说林明月爱惨了我。
可当我亲弟弟回来后,她将我送到乡下。
说要让我好好悔过。
在乡下待了三年,林明月看着我瘸了的腿满目错愕。
她说她错了,愿意重新接受我。
林明月找到我时,我正扶着瘸了半条的腿在猪圈里偷吃。
听说村里今天来了个大人物,大家都去看,我才有机会偷偷溜到村长家的猪圈里。远处好像有人在叫我的名字。
“江,江泽?!”
我没管,只顾大口吃着,难得能吃到食物的机会,傻子才会放弃。
混合着不知名物质的东西一下肚,立马平息了饿的抽疼的胃,哪怕撑了我也忍不住往嘴里塞,一口又一口。
谁能想到三年前尚且在A市肆意潇洒又矜贵的江家小少爷,如今食不果腹,像流浪汉一般活着。
这一切都拜我那未婚妻和她的秘书所赐。
可怜一向独宠我的父母也信了那鬼话,听信谗言将我送到这里闭门思过,不闻不问三年。
他们可知?
这里一向偏僻,很多人都是被拐卖来的。
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在这里是没有尊严的,尤其是好看的男人,整天面对的是非打即骂。
突然一把大力猛地撕扯着我将我拉起来,我下意识低头,身体瑟瑟发抖。
“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, 太饿了,对不起……”
那人有些难以置信,“江泽,这是做什么?”
“我是林明月!”
林明月?有些熟悉的名字,可不就是我那未婚妻吗?
我脑子其实有些僵硬了,抬眼,有些迟钝地看着面前娇媚的女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