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侠名
主角是李秉李忠义的小说是《风起兰花》,它的作者是侠名写的一古言类小说,文中的古言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我是闻名京城内外的花魁。但我是个男人。对于一些人来说是美中不足,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则是锦上添花。直到有....
状态:连载中,小说类型:古言, 主角:李秉李忠义,小说详情
或者说是很阴沉。
他从水里爬上来,浑身的水滴滴答答,狼狈万分,但是还阴沉着一张脸。
长得还怪好看的。
我想笑:「朋友,你是被别人追杀了吗?」
他看都不看我,拧着自己的衣服,冷酷地说:「与你无关。」
我想笑得要命:「不是吧,我刚刚救了你,你不该以身相许吗?」
这朵出水芙蓉终于惊愕地看了我一眼,张了张嘴,没说出来话,又憋屈地闭上了。
见他这样,我突然来了兴致,绕着他转了一圈,然后若有所思地说:「在水下能闭气那么久,倘若是用在……」
出水芙蓉瞥了我一眼,看来是很谦虚,想听听这项技能的另一个用处。
我说:「要不要亲一下?」
出水芙蓉转身就走了,然后在岸边的石头上踩滑了脚,重新掉进了水里。
我莫名其妙地很想笑,又有点担心他爬上来要杀我。
结果他掉进水里却只是扑腾,把水扑得哗啦啦,人却一直没上来。
我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,蹲在岸边把他拉上来,原来是刚刚踩滑的那一下让他扭伤了脚。
现在,出水芙蓉坐在地上,又阴沉又憋屈,大有一股让我别管他,他爬也要爬回家之势。
实话说,我难以想象他这么拽的人在地上爬行的样子。
于是我假装遗憾地叹了一口气:「朋友,刚刚说的话实在冒犯了,想必高洁如你,也不愿意接受我这般龌龊之人的帮助,那你只能自己想办法回去了。」
出水芙蓉脸上红了又绿,绿了又白,姹紫嫣红,争奇斗艳。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好像是愣神了一会儿,然后抿着嘴从牙缝里面挤出两个字。
「扶我。」
我还想再逗逗他,他又咬牙切齿地补充了两个字。
「求你。」
非常有趣。
但是我没想到后来还能再见到那朵出水芙蓉。
那片竹林是我很喜欢的地方,所以即使沈翊不约局,我也会自己一个人过去散步。
我没想到会在那块石头上,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。
毕竟是一面之缘,我不敢贸然确定,走过去看了一眼。
果然是芙蓉兄。
芙蓉看见我,眼神变了又变,最后显出一副毫不在意的矜傲表情。
我低着头谦卑地说:「不好意思,我认错人了,打扰你了。」
芙蓉脸上的矜傲面具瞬间破碎,满脸阴沉,咬牙切齿地问:「你不记得我了?」
我柔柔弱弱,泫然欲泣:「我这般龌龊,哪敢记得您这样高洁的人呢?」
芙蓉半天没说话,我笑着抬头看他,本来以为又是一张黑脸。
结果芙蓉竟然脸红了,像出水熟虾。
我有点不可置信,凑上去想仔细看,芙蓉猛地退后一步,直接退进了水里。
看来要么芙蓉五行缺水,要么就是我们八字相克。
后来,我们坐在石头上把他晒干,芙蓉跟我大谈特谈生活的苦,我一边听一边惊讶。
主要是没想到这个爱黑脸的太子竟然是个话匣子。
可能实在是在皇宫里面憋得狠了。
上次我把这个小太子一路背到皇宫附近,他可能怕泄露身份,硬是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就声称自己到家了,然后硬要从我背上下来。
我看着他跌跌撞撞地消失在漆黑的小路中间,顺便将几个闻声而来的刺客引入歧途。
眼看着天快黑了,芙蓉堪堪止住吐槽,突然看着我涨红了脸。
我问怎么了。
芙蓉腼腆地嗫嚅着:「这地方还不错……以后我会常来这里散心,你不许介意。」
所以他是想再跟我聊天,但却是个薄脸皮。
还怪可爱的。
我捏着随手捡来的树叶,张口还是那句话:「亲我一下,我就不介意。」
芙蓉恼羞成怒:「怪不得你长成这样的皮囊,果然好龙阳!」
我摸了摸鼻子。
他说得对,我开这样的玩笑确实容易让人误会……可惜他实在可爱。
完了,我肯定是被沈翊带坏了。
芙蓉红着脸一瘸一拐地愤怒离场,我满意地在后面喊:「小心点,别又摔到河里去了!」
有天我正躺在家里的柴火堆上看书,忽然门被推开了,光照在我脸上,晃得我睁不开眼睛。
但是很快,这光又被什么东西挡住了。
我抬头一看,发现站在门口的竟然是沈翊。他走到我跟前,导致我不得不抬起头来仰望他。
这几年,我和沈翊很少再像以前那样聚会了,关系慢慢生疏起来。
尤其是最近,不知道沈翊在忙些什么,我连他的面都很少见了。
现在沈翊猛然出现在我面前,还是这种角度,我不由得好好打量了他一下。
沈翊这几年个子长得很高,脸上的线条也变了,乍一看我甚至觉得陌生。
此时沈翊站在我面前,眼睛亮亮的,整个人容光焕发。
我不禁被他感染了,从柴火堆上支起上半身,笑道:「真是稀客啊,沈翊,什么事情这么高兴?说来让我听听?」
沈翊摇摇头,先是环顾了一下四周,然后才满脸嫌弃地对我说:「不是吧,李大少爷,你就住在这样的地方?等我忙完现在的事情,包你吃香的、喝辣的!」
我点点头:「不错,我很期待。那样的话我就只能给你卖身当小媳妇了。」
沈翊仰头,笑得特别开心。
一时间我觉得好像又像小时候那样,无忧无虑,毫无隔阂。
虽然现在也没什么忧虑就是了。
沈翊坐在柴火堆上和我聊了很久的天,但是始终不肯告诉我他最近在忙些什么。
但是提到的时候,整个人的状态又不对劲,显得亢奋又忧虑。
其实我是有点担心的。
临行前沈翊说想抱抱我,差点没把我勒死。
沈翊走了之后,我坐在柴火上回想刚刚的事情,李怜又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。
身上脏兮兮,头发乱糟糟,脸上的表情也兴奋得要命。
一个个的,今天这都怎么了?
我刚想开口,突然觉得她的鞋上脏得太奇怪了,像是踩过了血。
但是李怜按理来说不会被别人欺负,看她现在这个精神状态,也不像是受伤了的样子。
她还在我身边上蹿下跳,我一把揪住她的衣领:「你今天把别人打出血了?」
李怜瞪大双眼:「哥,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!」
我:「……」
谢谢,但是没人想是你肚子里的蛔虫。
李怜笑嘻嘻地盘腿坐下:「我今天在路上见义勇为了,哥,救下了一个特别可爱的小姑娘。」
我心里还在想着沈翊的事情,没当回事。
李怜突然指着我身后说:「哥,你身上那是什么?一块玉吗?」
我愣神,李怜从我身后扯出来一块玉佩,在我眼前晃了晃。
那是沈翊的玉佩。
我脑子嗡的一声,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。李怜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天边传来,在山谷里面经过成千上万次回响,然后传进我的耳朵。
「哥,你怎么这个表情……这不是你的东西吗?」
我猛地站起来。